卫生工作改革进一步深化
1988年,全省卫生工作深化配套改革。在宏观上按照“上建中心、下打基础、中联网络”的格局进行整体改革,在微观上实行党政分开,全面推行院长负责制;实行两权分离,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积极引进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增强单位自我发展和自我调节能力。
宏观改革上,上建中心:省、市、县三级分层次的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设,成为本地区的技术指导中心。目前,在全省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已初步建成了一批门类齐全、专科配套的技术指导中心。在省会哈尔滨市,已建起现代医学、传统医学、急救医学、预防医学四个技术指导中心。在齐、牡、佳、大庆市建立了分中心。各地市县也都建设本区域技术指导中心。1988年重点建设了省卫生防疫站微生物病毒中心、佳木斯医学院附院小儿脑瘫疗育中心、牡丹江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等。同时预防保健重点加强了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结核病防治中心建设,充实实验器械,健全防治网。中医骨伤、肛肠、针灸等专科又有发展。眼病防治在全省普遍推开,双城市、依安县被评为全国防盲先进市县。
下打基础:加强了城乡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全省农村集体办村卫生所已达85%;乡(镇)卫生院普遍实行了“两部一组”(医疗部、预防保健部、后勤组)体制,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的预防保健能力。下交乡(镇)政府管理的卫生院已有883个,占总数的87.2%。在全省311所中心乡卫生院中,有130所实行了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1988年全省又组织了18个省市级大医院支援边境18个县(市)和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推动了基层卫生工作的开展。
中联网络:实行了卫生全行业管理和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卫生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目前全省医疗联合体已发展到122个,有1 271所大、中、小医院参加,提供协作床位5 301张,初步缓解了城市看病和住院难的问题。
在微观改革上,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推行了院(站、校、所)长负责制和多种经营承包责任制,使各级卫生机构增添了生机和活力。1988年与1987年比较,全省门诊量增加2 600万人次,住院人数增加16万人次,业务收入增加1 08 000多万元,业务收益增加6 000多万元。 (陈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