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县发展人参基地县建设
虎林县自1965年引种人参以来,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近几年,专门成立了“虎林县人参生产经营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人参生产基地县方案》,确定了1987—1990年的发展目标。在生产经营上,实行国营、集体和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合理调整布局,多方筹集资金,并努力提供科研和技术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参生产、加工和经营的统一管理,保证基地县建设的健康发展,是主管部门专门成立了人参联营公司,本着联产、联销、联利的原则,与下面各参场层层签订合同,实现了城乡联营,收到了较好的成果。到1988年,全县参场已发展到109个,其中国营6个,集体25个,专业户78个。1988年底,全县共发展人参403亩,年末留存面积达1005亩,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起参110亩,总产达33500公斤,平均亩产300公斤以上,出干参10000公斤,并可加工红参、生晒参、汤头参、礼品参4个品种10多个规格,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随着人参生产的发展,带动了其它行业:药厂已开发,生产出了人参蜂王浆、人参精、人参精口服液、参芪王浆等人参系列滋补药品;啤酒厂还利用人参皂生产出了人参啤酒,产品都供不应求。 (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