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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县财政税收双超亿元 

  1988年,海林县实现工商税收10242万元,财政收入完成10001万元,上缴国家6183万元,使财政、税收双双突破亿元大关,在全省各县中成为第一个双超亿元的县份。
    1.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采取抓试点,以点带面;抓重点、突破难点;抓查摆,总结反思;抓整改,制定措施等办法,重科学,求效益,遵循价值规律办事的商品意识明显增强。
    2.开展认识县情大调查活动。为探讨海林县经验和社会发展的最佳途径,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海林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了“调整结构,深度开发,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此项活动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视,被纳入了全国国情调查研究项目之中。
    3.加快了试点县建设的步伐。海林县被确定为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后,首先确定了“四特”(特产、特镇、特企、特店)。其次狠抓了盈利大户,在特改上下功夫。再次在清资挖潜上作文章。第四抓了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挥近城优势,积极向大中城市靠挂,参与企业集团。1988年我县共有5户企业与牡市企业靠挂,有4户企业加入了企业集团。
    4、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县战略。一是与省市科协部门密切配合,引进人才和技术。二是制定让利优惠政策,吸引百余名科技人员为振兴海林经济服务。三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仅1988年一年就投资500万元。
    5、加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全县共评出文明单位267个,其中,县级141个,市级57个,市级标兵9个,省级文明单位3个。评出文明村114个,其中,县级82个,市级28个,市级文明村标兵4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有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