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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基础教育发展概述

1992年,以继续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为主线,以中小学规范化建设为杠杆,在巩固普通初等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加快了普通九年义务教育步伐。根据国家教委加快普通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调整了我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到1995年,全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口地区将由原来的45%提高到50%左右。中小学规范化建设有新的进展,抓好学校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为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的配套工程。全省小学和初中达到基本合格以上规范化学校的比例分别达到40%和35.5%,初中薄弱的状况大大得到改善。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教的普及率有很大提高,盲童、聋哑儿童、弱智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100%、85.5%和75%。盲、聋、弱智儿童随班就读教育发展迅速,盲童随班就读已发展到50多个市、县、区;聋童随班就读发展到30多个市县,随班就读生达7000多人。幼儿教育有较大发展。全省现有幼儿园1975所,学前班21147个,在园幼儿596182人,4—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分别达到58.2%和86.2%。省教委制订了《幼儿园所建设标准》和《规范化学前班建设标准》。现全省规范化幼儿园已达到44.4%。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教学领域改革继续深化。1992年,小学“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学改革试验面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开展了首次教学成果评奖工作,评选出203项优秀教学成果,在全省推广。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先后在牡丹江市、富锦市、龙江县等部分市、县进行试点,将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分为保送生、择优生和定校配额生三类。这项改革一改过去一张试卷取舍的单纯文化课考试,促使初中学校实现由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由升学竞争到综合办学水平竞争的两个转变,有效地克服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对于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起到了良好的导向性作用。改革高中办学模式,实行普通高中高二后分流改革试点,办综合中学、分流学校、特色学校。调整了高中教学计划,稳步实施了高中毕业会考。
    进一步落实德育首要地位。1992年,中小学德育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通知》精神为主线,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以养成教育为重点,在省、市、县、校各级建立健全了德育工作体制和三结合教育网络。省教委制订了《中学德育大纲》实施细则。全省开办家长学校13000多所,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的学校达4300多所。开展了城市社区教育试点,哈尔滨市成立了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市成立了青少年思想教育协调委员会,统筹社、区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老红军、老工人、老教师的作用,在省、市、县教委分别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讲革命传统,帮助后进青少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清理整顿校门内外环境,加强对音像、书刊、游艺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环境。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新路子,在22所小学和9所中学开展了德育整体改革实验,全省有80%以上中小学校建立了德育展室和劳动育人基地,在校外建起了“杨子荣烈士墓”、“八女投江”、“李兆麟将军殉难地”、“日本七三一细菌部队旧址”等200多个德育基地。认真贯彻《国旗法》,在全省中小学普遍开展升降国旗的教育活动。开展养成教育,把贯彻《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雷锋、学赖宁、学苏宁活动有机结合,举办了“苏宁杯”作文通讯赛,校园歌曲大奖赛和多种艺术展览等活动。国防教育、艺术教育、环境教育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全省开展了人口教育和青春教育,确定了54所青春期教育试点校和50所人口教育试点校,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1992年,继续走依靠人民办教育的路子,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两个增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继续提倡和鼓励多渠道集资办学的通知》,使全省的人民教育基金和人民教师奖励基金合法化,使预算外资金有所扩展,有效地缓解了教育经费紧缺的困难。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坚持原有危房和受灾新增危房改造一起进行,全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达7亿元,圆满地完成了改造任务。使危房率降到1%以下,95%的校舍面积实现了砖瓦化。在外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适时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学校内部建设上来。软件、硬件一起抓,不断扩大内涵。全省中小学校实验室数量已达到9200多个,校均实验室数量达到0.6个,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各类学校的实验课开出率普遍提高,按实验大纲要求,全省小学实验开课率达到50%,中学达到70%,重点学校达到100%。并从“老三室”(理、化、生实验室)发展到“新三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资料阅览室),大量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不但投影仪、幻灯机等硬、软件配套,而且卫星地面接收站、发射台、闭路电视进学校。涌现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讷河县、密山市和伊春市五营区四个我省首批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为了节约经费支出,在农村学校推广了林甸县节能、高效、卫生、安全的“燃池取暖法”,全省已有30%的农村中小学采用“燃池取暖法”,节约取暖费用1300多万元。加强了勤工俭学工作,年创收2.6亿元,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不足。加强了教育审计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我省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被国家教委、财政部授予“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先进省”称号,获奖金300万元。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待遇。1992年,加强了师资培训工作,通过自学考试等渠道,加快了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步伐,同时加强了职后继续教育。为提高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幼教事业发展,对幼教队伍,尤其是农村学前班教师进行了整顿,在牡丹江等地实行了幼教资格证书制度,省、地(市)、县三级举办了园长、保教员培训班。加强了民办教师的管理工作,把住民办教师入口质量关,对现有民办教师在近两年内整顿完毕,对优秀民办教师,通过自然减员指标、新增指标和脱产上大中专学习等办法,逐渐转为公办。加强了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大力扶持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年龄结构。1992年全省中小学评聘4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415人。努力提高教师待遇。重点抓了近几年出台的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落实了教师教龄满30年退休后发全薪的政策,重点解决拖欠民办及公办教师工资问题。为解决乡镇拖欠民办教师工资和补助费,将教育经费上收给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以利于协调多种矛盾,平衡使用。一年来,省教委会同教师奖励基金会,表彰奖励了119名优秀中小学校长和100名中小学优秀体育教师,促进了尊师重教风气的进一步形成。(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