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 况

1994年,全省有小学16389所,招生68.67万人,比上年增加4.46万人,在校生376.52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45%,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巩固率达到9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省有普通初中2193所,招生51.21万人,比上年增加2.07万人,在校生144.27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巩固率达到95.9%,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45.6%,比上年提高9.5个百分点。全省有普通高中497所,比上年减少12所,招生8.97万人,比上年增加6.56万人,在校生24.17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巩固率达到95.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特殊教育有长足发展。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72所,在校生8.39万人,残疾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8.1%和98%,居全国先进行列。幼儿教育继续提高,各种体制的幼儿园在全省城乡和县镇大批涌现,全省有幼儿园、学前班366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737所,在园幼儿66.53万人,比上年增加6.04万人。民族教育得到发展。民族学校的网点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全省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学校695所,在校生7.66万人。1994年,全省筹措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资金达2.01亿元,改造危房35.96万平方米,危房率已降到0.78%,全省中小学砖瓦化程度达到96%以上。增添学生桌椅25.6万套,购置教学仪器30.3万台(件),图书154.7万册。
    落实《纲要》精神,加速普及义务教育。1994年,为保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制订了《黑龙江省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重新调整了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确定了1994-2000年全省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步伐。全省35%左右的人口地区开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有27个县(市、区)和企业办学单位达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验收标准,实现“两基”。中小学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省规范化小学和规范化初中达到60%,分别比上年提高11%和5%。示范初中由上年的30所,发展到45所。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1994年,全省小学生流失率由上年的2.2%下降到1.0%,初中生流失率由上年的6.0%下降到4.17%。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1994年,基础教育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重点强化县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各项教育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农村教育、城市教育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在城市和企业教育探索“经科教”统筹的路子;农村教育进一步促进三教统筹的“农科教”结合。加大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继续推广12所农村教育改革先进中学的经验,提高农村中学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三加一”、“四年制”,综合中学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中小学考试制度,在全省推行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积极研究改革初中升学考试制度。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可喜成果,在庆祝“教师节”十周年之际,省教委进行了第二次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共评出哈尔滨市的《小学教育整体改革实验》、佳木斯一中的《“五心”教育探索》等93项优秀教学成果。
    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1994年,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显著成效。广开德育渠道,强化保障措施。全省各地(市)教委建立了政教处(科),并设视导员。省教委制订了《黑龙江省中小学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细则》,各级教育部门都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初步形成了以“两史一情”为基本内容,以学科教育为主渠道,以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辅,以强化管理为保障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全省中小学升降国旗仪式达到了高标准、高水平、规范化的程度。德育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德育资源,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教育。省委省政府命名了“东北烈士纪念馆”、“日本七三一细菌部队旧址“等15个单位为首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80%以上的中小学共建自己的德育基地1900多个,德育展室860多个。
    贯彻《教师法》,教师待遇得到提高。1994年,是《教师法》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教师法》的基本精神,逐步实现政府依法治教,全社会尊师重教,教师热爱和献身教育的目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决定8月13日至9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教师法》的热潮,省及地市领导同教师学生一起参加《教师法》宣传活动。《教师法>实施后,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彻底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截止到1994年底,全省基本兑现了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今年工资制度改革,省里出台几项提高教师工资政策。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教师工资有较大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增加了80余元(不含御寒津贴45元),使我省教育系统的工资水平基本达到平均工资水平略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各地不断增加对教职工住房的投资,在实施“安居工程”中积极兴建“园丁住宅”,对教师实行优惠出售。为庆祝《教师法》颁布和第十个教师节,省政府批准增评了99名特级教师,各地还开展了评选“十大名师”、“教育世家”等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994年,教师学历达标率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53.2%,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62.8%,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5%,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教师总数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高中达到92.5%,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初中达到81.7%,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小学达到83.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中教高级、一级教师比重,高中和初中分别达到48.2%和25.2%。小学中教高级、小教高级达到20.3%,比上年分别提高4.5个、3.1个和2.6个百分点。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