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稳步推进
从1998年底全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进展速度比较缓慢,尽管各市地都出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实施货币补贴的仍然局限在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大兴安岭、黑河、哈尔滨等7个市(地),累计发放补贴7.91亿元。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求各市(地)根据各地实际,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职工平均收入进行重新测算、调整现行政策,制定和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黑政发[2003]58号时,提出了放宽出售现有公房的各种限制,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售房款和自有资金,按当地货币化分配方案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具体指导意见。 (刘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