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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戏剧“丁香奖”

  为与中国戏剧梅花奖、曹禺戏剧奖等全国性的奖项对接,努力配合全省文艺精品工程的评奖工作,促进戏剧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同时,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边疆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省文联和省戏剧家协会共同举办了黑龙江省戏剧丁香奖评奖活动。首届评奖活动已于2003年9月开始启动。丁香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设有综合奖、单项奖、戏剧文学剧本奖和戏剧理论评论奖。综合奖包括:龙江剧、京剧、话剧、评剧、儿童剧(包括木偶、皮影戏)、歌剧、舞剧、广播剧、东北地方戏(不含单出头和二人转)及有关剧种的折子戏、独幕戏、小戏小品等。单项奖包括:编剧、导演、表演、戏剧理论评论、舞台美术设计、戏曲唱腔设计和灯光音响、服装、化妆等。丁香奖除重视省市各戏剧艺术团体和戏剧工作者参评外,还面向各市县的艺术团体和戏剧工作者,接纳各级艺术馆、文化馆、文工团以及厂矿、部队、院校推荐剧目和作品,接受各界人士创作的文学剧本和撰写的戏剧理论评论文章。评奖重视和提倡新创作和生产的剧目。传统戏曲和古典作品应注意推陈出新,在单项奖上,鼓励戏剧工作者个人创造和艺术上的出新。首届戏剧丁香奖的评奖于12月3-5日进行,在来自全省各地的220多件作品中评选出了各门类的一、二、三等奖。 (杜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