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收入状况

  据对全省2 050户城市居民家庭进行的抽样调查,2003年前9个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 961.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居民收入的构成呈现以下特点。(1)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薪收入”呈高速增长态势,前9个月,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3 333.0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工薪收入的提高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平稳增加以及企业经过转制、减员增效、企业经营效益逐步好转,拖欠工资现象减少,企业职工收入有所增加。增长幅度超过可支配收入增幅0.8个百分点。(2)经营性收入日渐增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成熟,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得到发展和壮大,前9个月,城市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迅速增加,人均达371.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0%上升到7.5%,增加0.5个百分点,成为城市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3)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前9个月,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 437.8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其中人均离退休金或养老金收入达1 221.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人均捐赠收入131.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1%,人均赡养收入47.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由于下岗人员比上年减少,前9个月,在转移性收入中,城市居民人均辞退金收入仅为4.6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8.9%。(4)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前9个月,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72.7%,主要是居民的出租房屋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收入。 (刁玉兰 王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