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年投诉案件质量分析

  2003年,全省各级消协调解质量问题投诉15 669件,占投诉总量的81.8%,比上年减少17.1%;安全问题459件,占投诉总量的2.4%,比上年增加32.5%;价格问题为562件,占投诉总量的2.9%,与上年同期相比数量减少31.3%;计量问题为217件,占投诉总量的1.1%,比上年减少111%;广告问题为317件,占投诉总量的1.7%,比上年增加13.2%;假冒问题为370件,占投诉总量的1.9%,比上年减少89.5%;虚假品质表示问题为299件,占投诉总量的1.6%,比上年增加29.1%;营销合同问题为220件,占投诉总量的1.1%,比上年增加41.4%;人格尊严问题为63件,占投诉总量的0.3%,比上年增加68.3%;其他问题988件,占投诉总量的5.2%,比上年增加15.1%。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类为4 688件,占投诉总量的24.5%,比上年减少9.8%;家用机械类为672件,占投诉总量的3.5%,比上年减少31.3%;百货类为8 416件,占投诉总量的43.9%,比上年减少4.5%;房屋及装修建材类为909件,占投诉总量的4.7%,比上年增加5.3%;农用生产资料类860件,占投诉总量的4.5%,比上年减少43.6%;服务类为3 152件,占投诉总量的16.4%,比上年减少15.3%;其他商品类为467件,占投诉总量的2.4%,比上年减少52%。建立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构。2003年全省各级消协共建立消费争议仲裁机构19个,建立消费维权法律事务部33个,建立消费者保护合议庭86个。参与市场监督。参与省人大及有关行政部门市场检查963次,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专项调查463次,参与价格听证57次。 (姜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