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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全省农用地面积3 937.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3%。建设用地147.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未利用地644.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6%。农用耕地1170.6万公顷,占农用地的29.7%,园地6.0万公顷,占0.2%,林地2 440.1万公顷,占62%,牧草地226.4万公顷,占5.7%,其他农用地94.6万公顷,占2.4%。建设用地中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5.2万公顷,占78%,交通运输用地11.7万公顷,占7.9%,水利设施用地20.8万公顷,占14.1%。未利用地471.3万公顷,占73.1%,其他未利用地173.0万公顷,占26.9%。1949年至今,全省耕地总面积呈上升势头,2001年以来,全省耕地总量一直稳定在1 170万公顷左右。与上年相比,全省耕地、园地、牧草地、未利用地面积有所减少,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面积有所增加。全省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2.42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是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1.51亩/人)的3倍。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