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 47 1元,比上年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 010元,比上年增加501元,增长20.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1.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0.4平 方米,增加0.8平方米。
年末全省有738.1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475.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有55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57万人。年末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单位床位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3.3 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6 207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18处,直接接受社会捐赠款2 880万元。 (小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