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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工作

  4月12日,省委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边疆文化大省的实施意见》(黑发[2004]8号),确定了边疆文化大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总体目标。《实施意见》从思想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技、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对外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卫生体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同时还明确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加强优秀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党对文化建设工作领导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黑龙江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为推进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省委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刘东辉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为副组长,由省直28个相关单位组成的省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边疆文化大省建设的日常工作。 (姜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