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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事和决策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发展优质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公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兑现“一免两补”政策,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三项资金共达51.32亿元,人均受益219元;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35.4万公顷,其中优质农作物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达8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粮豆薯总产量达313.5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向省外调粮220亿公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绿色认证数量、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此外,在免征农业税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发展产业化经营。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确立的“主辅换位”战略,继续推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月,成立了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黑龙江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有效防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5月,召开了全省畜牧工作会议,副省长申立国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总的要求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增强产业竞争力这一主线,依托科技进步,瞄准国内外市场,突出抓好良种普及、饲养管理、防疫灭病、产品加工和质量控制的标准化建设,推动畜牧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奶业振兴计划”,全省牧业投入90多亿元,畜牧业产值实现40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2%,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奶牛、黄牛、生猪、羊存栏均增长两位数,鲜奶、肉类、禽蛋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1.4%、15.6%、6.9%,畜产品产量超历史最高水平,奶牛存栏和商品奶产量全国领先。产业化经营有了长足发展,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大大增强。乳制品企业日处理鲜奶能力已达到1.08万吨,比1999年翻了一番;生猪深加工能力已达970万头,比1999年提高了3倍以上,同时建设了一批肉牛、肉羊加工和生物制药企业,提高了加工比例和加工层次;禽蛋年外销量达30多万吨,占全省禽蛋产量的1/3,并建设了配套加工企业和深加工企业,禽蛋加工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达到了1.36亿只,增长了1.6倍,有效提高了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县、乡、村三级服务组织通过改革和建设逐步完善,技术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防疫治疗、技术指导、繁育改良、投入品供应和产品收购五不出村的比例已达到40%以上,有效提高了畜牧业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水平。培育了完达山、红星等驰名品牌,开发了上百个品种的绿色、特色畜产品,引进了雀巢、伊利、光明、蒙牛、草原兴发、正大、雨润、金锣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有效地提高了产业外向度和市场竞争力。
    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月,召开了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举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网站开通仪式,标志着本省发展农村劳务经济进入了新的阶段。省长张左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谈到关于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时强调要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一是强化培训,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广开渠道,在劳务输出的市场对接上实现新突破;三是依法维权,在保护农民外出打工积极性上实现新突破;四是坚持内转外移相结合,在拓宽转移领域上实现新突破;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保证措施上实现新突破。3月,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拓宽转移渠道、搞好对接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强化组织领导等一系列措施,为全面推进全省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保证。成功举办了北京、天津劳务对接会。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57万人,比上年增长45.7%,实现劳务收入106亿元,增长63.1%。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成立了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决定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措施、资金等事项,指导、监测、考核全省县域经济工作。3月,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十强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按照放权放手给政策的原则,省政府决定扩大阿城市、绥芬河市、双城市、肇东市、尚志市、呼兰县、五常市、讷河市、虎林市、宁安市十个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为其加快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2004年,十强县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比重达到43.8%,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对十弱县扶持培育优势产业,壮大主导产业,十弱县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4.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3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36个推进组,进驻企业推进改革攻坚。通过招大引强,集团化改组,使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得到提高:北钢与辽宁特钢共同组建了全国最大的特钢集团,成为东北区域联合重组的先行者;哈啤在境外资本市场出让国有股,成功引进了世界最大的啤酒商入主;桦林被新加坡佳通集团并购后,使黑龙江省轮胎行业重新崛起;浙江雨润集团入主哈肉联后,正在建设东北最大的肉食品加工基地;抓住煤炭市场旺销的机遇,整合四大国有重点煤矿,组建了销售收入和利税均居全省地方企业第一位的龙煤集团。2004年,基本完成了79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任务,按照预定的128户企业改制的目标,改制面已达到了69%。在79户改制企业中,实现国有控股8户,占10.2%;国有参股、混合所有25户,占31.6%;国有全部退出46户,占58.2%。做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改制企业普遍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国有资本顺畅进入和退出的机制正在形成。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稳步实施,煤矿、铁路、石油等系统的中小学已经或正在向地方移交,主辅分离在改制企业全面铺开。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和股权逐步得到处置。组建了哈、齐、佳等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范围,强化监管职能,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据对79户改制企业统计,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了22%,销售收入增长了16%,利润总额增长了89%,在其带动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5.3%、23.3%和29.8%,均创历史新高。
    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成立了黑龙江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和黑龙江省六大基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围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加快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和森林工业六大基地建设,结构调整效应进一步显现。国内首台F级燃气轮机试制成功,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核电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已经形成;乙烯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外围油田、天然气勘探取得可喜成果。重点推进200个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99.5亿元。哈航3型乘用车、绥化优质大豆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绥满公路尚志至阿城段等4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通乡公路已建成3 100公里;尼尔基水利枢纽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四个煤城沉陷区治理工程全面启动;“北电南送”战略纳入国家东北电力发展规划,鹤岗电厂二期、双鸭山电厂三期等4个电源项目及2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 515.3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地方投资增长29.8%,占全部投资的81.4%。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继续贯彻实施2001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省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省计委、经贸委、科技厅、工商局制定的《关于支持鼓励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发展壮大,销售收入在5 000万元以上的超过200户,其中亿元以上的100户。210户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盘活国有资产35亿元。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银企对接机制,7家银行与中小企业实现了对接。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 618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0.5%,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6.1%,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0.5%。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大开放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是来访客商最多、取得成效最大的一年。加强与韩国、俄罗斯、日本等周边国家及香港的合作,积极与沿海发达省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利用广交会、高交会、厦交会、东博会等活动,扩大招商领域和规模。在省内外成功举办招商引资活动300多次,是上年的3倍。第15届哈洽会签约项目和签约额均创历史纪录,会展水平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香港活动周取得了巨大成功,总签约额达52.3亿美元。实施对俄经贸战略升级战略,17项境外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项目扎实推进。围绕“六大基地”建设,加速打造外向型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67.9亿美元,增长27.4%,其中对俄进出口总额38.2亿美元,增长29.4%,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56.3%,实际利用外资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2%。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顺利实施。通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实施再就业援助等形式,千方百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8.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并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其中再就业60.6万人。实行了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30元。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省低保对象达159.4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60元。新增就业5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7%,比控制目标低1.23个百分点。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分别转发了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解决省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以建筑领域为重点,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生态省建设和旅游开发成效显著。成立了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继续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努力做好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监控,积极拓展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渠道。全省自然保护区已达163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7%;森林覆盖率达43.6%,提高1.7个百分点。旅游业保持旺盛增长势头,五大连池入选世界地质公园,铁力市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渤海“申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年接待国外、国内旅游人数分别达73.3万人次和4 00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0.3亿元,增长12.6%。
    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先后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两基”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政府办学、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全面推行了“一费制”,高中毛入学率达到39.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成效,竞争实力有所增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共培训在岗和下岗职工450万人次,培训农民工250万人。加强了“政产学研金介”相结合,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国家拟授科技奖项中,黑龙江省有21项入选,居全国第六位。哈工大牵头研制的“实验卫星1号”发射成功,标志着我国小卫星技术研究取得突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人才柔性流动的若干意见》、《留学人员回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利用人才的保证措施。
    发展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快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日趋活跃,一批精品剧目、图书等获国家级大奖;省广播电视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平稳推进。哈尔滨市成功获得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举办权;冰雪体育长廊建设初见成效,本省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上获得33枚金牌。建成79个疾病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2‰。
    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深入研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改善环境年”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行风评议、行风热线为载体,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取消了373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了群众听证制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 (王 恒 张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