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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1)“三项清理”。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进行清理。共清出兼职干部204人;清出21个党政机关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140.69万元;清出4 860人拖欠公款5 644万元。(2)元旦、春节的专项检查。省纪委组织检查组,对13个市(地)和部分省直厅局持卡(券)消费、支票结账、请客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庆典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共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定问题330多个,取消各种庆典、宴请、焰火等活动230次,节约资金1 800多万元:对120人因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进行查处,收缴违纪金额1 217万元。(3)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测评、廉政考核。完善并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党风巡视、廉政档案等制度,推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职务消费情况报告与监督制度。全省共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和诫勉、警示谈话26 992人,有2 0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了廉政承诺,有6 76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783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4)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围绕“三个不得”开展自查自纠,在职代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的民主评议,并在廉洁自律方面作出承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齐齐哈尔市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了货币化交通补贴,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全市每年可节省交通费支出2 600万元。省农垦总局红光农场实行了机关接待费、小车费、电话费、差旅费、办公费等5项费用定人、定额、定量管理,每年节约费用50多万元。(6)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省电视台开办了《中国廉政报道》,在《黑龙江日报》开辟了“反腐倡廉”专栏。在全省开展“观廉政报道、促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举办了《郑培民事迹图片展》,开展了第2届“廉洁从政十大标兵”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等重大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了警示教育,解决送钱收钱、跑官买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