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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腐

  (1)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省纪委在加强理论创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通过调研、试点等活动,形成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省审改办对省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的522项审批项目在省报上公布。全省13个市(地)、43个县(市)和省级110个一级预算单位,1 590个二、三级预算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12个市(地)、64个县(市)、469个乡(镇)实行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步伐加快,省级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达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8万元。对竞争性领域社会投资项目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使用省和国家投资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项目也相应简化了项目审批程序;对投资规模小、工艺比较简单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对759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79亿元。(3)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建设工程应招标工程全部实行了招标。建立完善了全省评标专家及专家抽取管理软件系统,对全省35家代理机构进行了年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全省实施招拍挂供地面积583.28公顷,收缴地价款69亿元。产权交易进一步规范,全省产权交易中心共进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80户,涉及交易资产总额30.3亿元。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2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亿元。(4)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省人大通过了《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全省93%的国有、集体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4 980户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80%以上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省政府建成公众信息网,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省政府重大事项公开披露机制。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