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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1)加强制度规范。在全省党政机关、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2)搞好法规和政策文件清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3)开展建设“诚信龙江”活动。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活动。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在社会开展重公德、守信义活动。(4)加强专项举报,查处违纪案件。共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3起,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查处了原省商务厅助理巡视员(副厅级)徐敬琛以拖、卡、勒、推等手段刁难企业和投资者的案件。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