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抓重点、树亮点、解难点、求实效,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2004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招商引资年”。省总工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决定开展“为招商引资做贡献”活动,及时制订了《黑龙江省总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广泛开展为招商引资提一条合理化建设,向海外亲友发出一封信,为招商引资提供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推销一批地方产品,引进一笔资金或介绍一个项目的“五个一”竞赛活动。省总工会率先垂范,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五一”节前夕,省总工会在北京中国职工之家召开黑龙江省招商引资推介会,全国11个省的80多位企业家参加了会议。省总工会主席王悦华向与会企业家们详细介绍了黑龙江省的资源优势、政策、投资环境及招商意向等,真诚地邀请各位企业家到龙江交流考察,发掘商机,共同搭乘老工业基地改造这一发展列车。黑龙江省总工会还在第15届哈洽会期间,共向全国22个省(市)总工会、1 12家企业寄发哈洽会宣传册、招商引资项目册等相关资料1 235件(册),国内参会的25个省市中,13个省市接到了工会不同方式的邀请,参会中的800多名客商收到了当地工会提供的信息。省财贸金融轻工纺织工会与香港雷历顾问有限公司就招商引资事宜进行了两次洽谈。还与省总招商引资联络处为轩辕集团引资牵线,与德国BVV公司签订了361万美元的贸易合同。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为招商引资做贡献”活动。哈尔滨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及劳模企业家共引进项目42个,引资额5.1亿余元。鹤岗市总工会以帮助企业招商引资献计出力为出发点,把市政府确定10个项目整理成册寄往发达省份,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双鸭山市总工会为集贤制药厂引资150万元。伊春市总工会开展了写一封信、发一条短信、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电子邮件、提供一条信息、联系一个客户、为外来投资者办一件好事的“七个一”活动,已引进资金1.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通过全省工会组织招商引资达6.7亿元,签订意向性协议近3.6亿元。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的执法检查,依法治会工作取得实效。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一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团长的检查团,共听取了哈尔滨等8个市、21个县(区)政府和总工会、工商、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实施“一法一例”情况的汇报。省人大第九次常委会审议了“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出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黑人大办审[2004]2号文件,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一法一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省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次检查。绥化、哈尔滨等市委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很快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或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通过对“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入,使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得以加强。
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维权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入会问题上,各地大胆探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较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哈尔滨市道里区总工会在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98个社区工会全部组建了“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委员会”,并根据规模大小、行业特点不同,按照“联合型”“、独立型”、“行业型”、“区域(社区)型”体制组建工会,还在新发镇建立了农民工档案馆,为该镇11个村的1.4万农村劳动力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无序流动得到有效管理。截至2004年底,全省共吸收15万余名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总工会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提案,引起了省政协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和省商务厅等还给省总工会做了提案答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2月,省总工会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提案》(省政协[2004]286号),引起了省政协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和省建设厅等部门认真地做了提案答复。根据提案,就农民工合同、工资清欠、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贯彻落实意见,省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
改制企业工会组建重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按照省总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采取因企制宜的办法,通过平稳过度、重新组建等多种形式,有效地减少了企业改制对工会组织的冲击。全省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共有5 860家,已组建或重建工会4 396家,建会率达到了75%。同时,还指导各级工会组织通过颁发《工会会员证》、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及时对会员组织关系进行接转和代管等形式,切实加强了改制企业的会员管理。全省已完成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中原有会员103.3万人,已有71万人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接转了会员关系,占原会员总数的68.7%。
厂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经过省总工会不懈的努力,2004年8月20日省人大第十届十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使厂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新突破。《条例》的制定,使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开管理工作有了地方立法依据,对进一步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法律条文形式规范了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使厂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截至2004年底,全省有11 240户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推行面达到了93%,规范率达到了82%。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推行率均达到了80%以上。全省已有4 980户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黑龙江省《发挥厂务公开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在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做了介绍。
积极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省总工会进入了省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全过程参与改制分流工作,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在上年已经出台《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企务公开作用的意见》基础上,2004年又与国资委等7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流、辅业改制、分流安置的总体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其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等,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积极开展帮助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和助学活动。全面掌握全省单亲困难女职工状况,起草省总工会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问题的意见。关心单亲困难女职工的生活问题,积极与行政部门联系,制定保障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的具体措施,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省总工会为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拨款13 000元。一些市(地)、产业还通过社会捐赠,工会拨资金等筹集助学款达200多万元,仅哈尔滨市就筹集助学款8万多元,救助100名大学生。
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成效显著。组织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按照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的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女职工建功立业竞赛方案,紧密结合“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发展需要、女职工普遍欢迎的各项建功立业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时代内涵,积极探索活动的有效途径,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和成果,使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成为团结动员女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有效载体。组织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各级工会都把“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主动融入到“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之中,帮助女职工努力提高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增强女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女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加快女职工队伍知识化的进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会干部协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哈尔滨市首次配备了副市级(正厅级)工会主席。绥化市解决了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会设置和配备问题,市委还发文明确提出,解决县(市、区)、市直、产业工会主席同级副职待遇问题。七台河市的市、区(县)、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全部实现了同级副职配备,局处级、科级单位配备率达到95%以上。截至年底,全省有5个市(地)、11个省级产业、17个县(市)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其中牡丹江、伊春、鸡西、七台河所属县(市)总工会主席全部为副处级。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办大事的工会干部队伍正在形成。 (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