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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

  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建设。以省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明确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了行业协会的具体职能,强调了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召开了落实行业协会职能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促进了全省行业协会的发展与建设。加强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了打破常规、放宽政策、简化程序、提供优惠的方针等措施,激活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严格贯彻《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全省基金会秘书长进行全员培训,并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逐一规范。强化了哲学社科类民办研究机构的登记管理,以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民间组织的自律行为,针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实施,进行了民间组织会计人员培训。规定了民间组织的收费行为,统一了全省民间组织专用票据,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核准登记社团481个、总数已达3 651个,核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747个、总数已达4 432个。 (宋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