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四部局2000年联合下发的《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用五年的时间完成黑龙江省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2004年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了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力度,省民政厅、交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标准地名设置工作。还在全省范围内抽调40多名地名干部,组成12个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全省31个县级市以上城市进行了检查验收。全省城市设置各类街、路、巷(胡同)牌和楼栋牌、门牌覆盖率已达95%以上,基本完成了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此外还部署开展了省、市、县地名数据库建设和县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顼兆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