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04年全省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及批评建议46 139件次,其中群众来信22 815件,来访3 518件次18 535人次(其中集体访519批次13 256人次,个人访2 999件次5 279人次),群众来电18 265件次,批评建议1 541件次。完成了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解决了大量进京上访问题,维护了首都的稳定。全年共劝返进京上访3 588件次、6 478人次,其中集体访108批次、2 010人次。对中央联席会议交办本省的l 393件进京访案逐案进行了督办核查处理,如期上报了《反馈表》、《汇总表》、案件汇报材料和120卷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材料。全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发简报64期,加强了信息通报和工作指导。开展了以下一些具体工作。1.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按照“三个就地、立足省内、重心下移、全场紧逼”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接待质量,提高工作质量,树立窗口形象,以人为本,实施效能革命”的工作目的,坚持“四个百分之百”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提速增效”要求,不断加大到省上访事项交办转办力度,加强窗口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圆满完成了来访接待工作任务。全年共接待群体来访3 5 1 8件次,18 535人次。其中接待处理集体访519批次、13 256人次;个人访2 999件次、5 279人次。全年共发生到省重访244件次、1 477人次,分别占到省上访总量的6.9%和7.8%,全面完成了工作目标。一是及时处理了大量到省领导机关和省领导住地的异常上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协助劝离群众到省领导机关和领导住地异常上访721件次、15 61 1人次,及时处理大量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影响,为维护省领导机关和领导住地秩序做出了贡献。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任务,共劝离上访人员591人次,及时稳控了30余名上访骨干人员,较好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五个绝不让”的工作目标。全省“两会”期间,共发生群众到会议上访629件次、802人次,降低了上访数量,为省“两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三是加大了来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全年共下交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省领导批示信访问题129件,交办访案52件、访函25件,时限内报结66件(时限内应结68件);进行催办督办268次;承办机关督办件132件,全部按时限上报结果。下交集体访482批,个人到省上访2 231件,直接答复处理561件。四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和信息综合。起草了关于《对信访工作被动单位实行重点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对重点进京上访问题实行挂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维护好省领导机关和省领导住地正常秩序的建议》、《我省群众上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省信访办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机构》、《我省近年信访事件情况分析》等重要材料,起草《重要人民来访专报》38期。2.做好驻京劝返及回省分流工作。根据工作形势的需要,2004年4月,省信访办成立了驻京信访联络处,并调整了驻京劝返和回省分流的工作关系,建立了《北京分流中心管理制度》、《黑龙江省驻京公安干警工作制度》、《联络处接待调处分流工作制度》、《涉法问题接待处理联系制度》、《综合组运行机制》等制度和机制,明确了黑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分工,又结合工作实际健全了省驻京联络处工作机制,有效地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完成“六四”期间劝返分流工作任务。6月2日,驻京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北京市石景山体育场将本省59名上访人员接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59名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交办,并责成专人跟踪督办。二是完成了阶段性集中劝返本省群众到中组部非正常上访工作任务。4月份以来,黑龙江省群众到中组部机关聚访滋事增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副书记刘东辉的指示精神,自8月16日起,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集中劝返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共发生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78件次、97人次,呈现出“一降、一多、一好转”的态势,即到中组部非正常上访人次下降、到中组部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回省多、到中组部机关聚访滋事现象得到了遏制。三是积极劝返,保证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顺利召开。9月3日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办启动了集中清理劝返进京上访人员工作,省驻京信访工作组从集中清理劝返现场接回本省上访人员420人次,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又劝返进京上访人员254人次,圆满完成了劝返工作任务。四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十一”期间首都的稳定。省驻京工作组切实加强了对“十一”期间劝返工作的领导,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了驻京工作“十一”期间的值班、汇报、交接制度,确保了“十一”期间本省未发生重大异常信访案件。五是挂牌管理取得成效。按照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重点进京上访问题实行挂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自8月24日开始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列为第一、二批挂牌管理的重点进京上访问题进行严格审核,对涉法案件、查无此人等问题进行了确认和剔除。截至12月15日,对467件重点进京上访问题进行了挂牌管理,已办结390件,在时限内报结率达97%。3.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处理好群众信访电话。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18 265件,其中直接答复12 988件,提供服务3822件,下交名单687件,电话交办323件,发立案函445件,发督办函33件,召开协调会15件,现场初核23件,向省领导呈报各类信息29件,领导批示18件(人)次。全年共收到群众感谢电话11个,感谢信9封,锦旗6面。一是做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为来电人办实事。对来电人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主动提供服务,采取发函、下交名单简表、电话交办、督办、面对面协调、派人或用电话初核,呈报省领导批示等办法,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做好督办督查和基层工作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制定下发了《2004年省长信访电话网络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定期考核评比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网络单位工作情况及定期抽查网络单位在承诺时间内接听电话情况,充分发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协调督办解决疑难问题。对群众来电反映的牵扯多家单位或多个部门的案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使许多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彻底解决。对于上报结果处理不到位、处理结果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案件,一律发督办函退回重新调查,处理结果必须经当地政府领导审核把关后重新上报。同时要求事发地按“一案三查”办法进行,即查造成群众越级投诉的原因及责任、查调查处理过程中不到位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责任、查当地类似问题是否举一反三得到全面纠正。对省领导在《省长信访电话工作情况》和《省长信访电话摘报》做重要批示的函交有关市地领导,限期报处理结果。四是现场初核,树立政府形象。对受理来电中,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省委、省政府“两风”建设背道而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休戚相关、按规定应落实解决而基层不办的,增加了赴现场调查核实的次数。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和意愿,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五是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新制定了案件调查核实工作规则(试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信访案件限期办结制度、信访工作否定报备制、信访工作服务承诺制、信访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为来电人提供咨询服务无偿代办制等制度。开展了公开量化考核。六是坚持经常性的培训。4.做好来信处理和信访信息工作。200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2 815件,较上年减少2.6%。其中重复来信807件,占来信总量的3.5%。发函交办260件,到期应回结果的187件,实际回结果181件,回结果率96.8%;筛选重要来信呈送给省领导阅批的78件(其中向省长张左己呈送60件),以《重要信访情况专报》形式报省领导批示的226件;发联名信交办函34件;举报厅级干部的来信198件,分别移送省纪检委和省委组织部;对3 207件涉法来信,分别进行了依法分流;其余18 812件来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转有关市地和省直部门处理。全年收集社情民意信息305件,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和国家信访局报送信访信息33件,批示采用10件,批示采用率为30.3%。一是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办理人民群众来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减少重信、联名信、涉法信、举报信为重点,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具体做到“四个强化、四个到位”。同时建立了《群众联名来信交办函》、《群众重复来信转办单》、《群众举报来信交办函》、《群众涉法来信转办单》等9种交办转办单,进一步规范了办信程序,提高了办信工作质量。二是加大了呈送专送、立案交办、催办督办工作力度,对重要来信采取呈送省领导、专送市地领导阅批的办法,促进问题尽快解决。对比较重要的来信,尤其是紧急信件、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案件,以填写《省领导批示交办通知》、函转、立案等形式转交市地和省直部门认真处理,并限期要结果。强化催办督办工作,主要采取电话、发函、发单、下基层、请上来等办法催办,督促基层尽快解决问题。三是加强了群众给省主要领导来信的处理工作,切实解决了群众来信反映的大量热点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寄给宋法棠书记的来信7 954件,给张左己省长的来信2 927件,计10 881件,占来信总量的47.7%。对给宋法棠书记和张左己省长的信坚持按月分析的做法,全年编辑“月分析”21期,批示7期,批示率30%。“月分析”反映了安全生产、企业改革改制、经济发展环境、土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举报公检法干警徇私枉法、干部任用中买官卖官等大量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信息调研,下发了《关于定期调研信访热点问题的通知》,每月一次向市地省直部门收集信访热点难点信息,并在《信访信息》刊载报给省领导。同时还加强了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工作、特别是节日长假期间的紧急信息工作的力度。5.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建议信件l541件,月平均征集人民建议128件。其中“我为农民增收献一策”有奖征集活动共征集610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提建议26人次。全年呈报省领导人民建议25件,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件,被新闻媒体采用20篇。一是制定了2004年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划,围绕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老工业地区振兴及三个文明建设所涉及的人民群众关心和省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二是积极拓宽人民建议征集渠道,在《黑龙江日报》上发布了“全省人民建议征集题目”,并与省农委、黑龙江日报社联合开展了“我为农民增收献一策”有奖征集活动,又先后同省政协联谊会、省民革、省民盟、省民建、社会科学院建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联系,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规范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呈报、转办、催办制度,对一些有价值的人民建议及时呈报给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对领导批示的建议及时转发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人民建议催办督办工作。6.加强信访督查。2004年省督查的信访问题141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92件,年内应结75件,已全部结案上报,结案率100%;全国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及领导批示信件交办转办22件,已全部结案上报;自选列入督查的重要信访案件27件,年内应结27件,实结26件,结案率96.3%;在上述案件中,派人员到实地核查处理13件。全年列入督查的案件涉及13个市地及36个县区,11个省直单位。列入“一案三查”107件,督查通知24件,要信专送、要请2件。一是通过“一案三查”追究了10起案件责任,处理了相关责任人。二是对巴彦等8个县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认真督办和进行工作指导,督促按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谈话记录。对甘南县等6个县区实行重点管理,对富锦市等4个县区实行诫勉谈话,起草重点管理通报,向齐齐哈尔市委、佳木斯市委、鸡西市委、七台河市委下发《关于对信访工作被动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通知》。7.做好综合调研工作。2004年省信访办综合处为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和本省信访办起草、拟写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大会发言提纲等406件次,稿件字数合计100余万字。一是通过调研,总结和推广了绥化市调访一体化、克山六联单、动力信访工作进社区等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通过《信访情况交流》刊登领导讲话,县、乡和企事业单位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30个,有力地指导了基层信访工作的开展,及时向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反映了信访工作情况。二是信访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各地信访情况,为领导实施信访工作决策提供服务。8月,对全省信访报表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基层统计报表从原来的1张增加到8张,提高了形势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并针对每个阶段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三是组织了《信访条例》系列宣传活动:与省人大合作编印了《黑龙江省信访条例问答》白皮书;举办了3期培训班,培训骨干400余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复宣传《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屯。四是完成省联办综合组工作。发《工作简报》47期;及时向中联办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汇报工作情况;完成了全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材料准备工作,总结经验材料24个。 (冯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