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大对重点部门的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约束其滥用行政权力。2004年,结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专项检查。组成了三个明查暗访组,对哈尔滨、佳木斯、鸡西、七台河、绥化等地的工商、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规划、卫生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违法问题进行编辑整理,形成专题片和文字材料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与监察厅联合发文对这次检查中发现违法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并要求其上报结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目标,严格检查考评。在对上年度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总结的基础上,加强对省直各部门的指导,重新修订了省直党政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共性目标中的法制建设目标,对全省各地、各部门的检查已结束,通报情况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机关利用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权力,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88件,其中对66件有问题的文件进行了纠正。 (朱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