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审判工作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招商引资年,创建“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和“信誉龙江”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334 775件,结案334 290件,其中诉讼案件结案264 279件,涉案标的额人民币150.5亿元,执行案件结案70011件,执行标的额人民币96.89亿元,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1)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 639件,判处罪犯25219人。其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及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7 23 1件,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及合同、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7件,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 219件。依法宣告无罪55人(含刑事自诉被告人9人)。同时,普遍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帮教工作,有两个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被授予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2)化解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90 061件,涉及婚姻家庭、侵权等民事纠纷109 001件,涉及合同、国企改制、知识产权、金融债权等商事纠纷81 060件。上述案件,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9 037件。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审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结案121 462件,占结案总数的63.9%,使矛盾彻底化解。(3)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 147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601件。同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6件。(4)执行工作。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同时,注意处理好涉及国企、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等社会敏感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执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 209件,清结执行积案17 925件。(5)处理涉诉访。接待来访、咨询100 941人次,办理来信40 003件次,处理集体访93批,组织驻京接访2242人次。对排查出的1 686件重点信访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已结案989件,其中557件息诉,33件转政府或相关部门,399件被稳控。(6)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各级人大等领导机关监督交办的案件,其中,办结省人大监督交办并要结果的案件129件,办结率为68.6%,做到了逐件登记、专项督办、及时反馈。
2.基层基础建设
(1)开展调查研究。在省法院直接组织和全省法院广泛参与下,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大规模基层建设调研活动,并召开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研讨会,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奠定基础。(2)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上级法院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20 876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涉及基层法院5 113件,并采取了问题原因分析、典型案例通报等指导措施。省法院还下发有关流程管理、审限监督、质量评查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促进基层法院司法水平提高。(3)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普遍建立“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的立案接访大厅,推行文明接待、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等措施,有些法院还采取了速裁、巡回等办案方式;对城市低保人员及农村五保户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 863万余元,对残疾、未成年等当事人指定援助律师666人;为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执行收费由先收费后执行改为先执行后收费;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充分适用简易程序。民商事审判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一审结案总数72%,群众诉讼更加便捷。(4)争取对基层建设的支持。各级法院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沟通、协调,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新建、扩建人民法庭26个,审判法庭1.6万平方米,有90个基层法院已建成局域网,上网微机5 000余台。省法院还就加强基层建设向省委作了专题报告,得到省委的高度重视,已经批转各地执行。另外,有326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用房已列入最高法院和国家发改委确定的今后三年国家投资建设规划。
3.教育整顿
(1)以廉洁自律为目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田、韩”两案和全省法院实际,围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两风”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公正、廉洁司法意识。(2)以解决裁判不公、形象不佳问题为重点,狠抓法纪、作风。对已结案件进行重点检查,纠正存在实体、程序等各类问题案件1 152件;对139名违法违纪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直至开除法院队伍、追究刑事责任。(3)以提高职业素质为重心,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完成全省法院第一轮全员续职培训及40岁以上不具备本科学历人员的专项培训,有2 020人取得专业培训资格证书;举办为期3个月的全省法院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促进了广大法官职业素质的提高。(4)以“人民满意”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创活动。加强主要工作考评,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向领导干部的好榜样牛玉儒和政法系统的好典型任长霞、蒋庆、宋鱼水等同志的学习活动,促进争先创优。继孟宪福、顾双彦、张晓红等之后,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2个集体、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2个集体、3名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7个集体、8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专项表彰,23个集体、21名个人荣记一、二等功。
4.存在的问题 服务大局意识有待于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些法官政治素质低,司法能力弱,审判作风差,工作效率低,裁判不公、程序违法的案件时有发生,群众上访问题仍很突出。极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漠视群众疾苦和诉求,甚至以权谋私,枉法裁判。还有相当一部分法院工作条件差,办案经费短缺,审判力量不足,尤其是难以招录到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难以形成高素质的审判骨干群体。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