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法院基层建设

  在审判工作方面,2000年以来,全省基层法院共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1 448 393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5.3%;认真贯彻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在实行审判与立案、执行、监督分立的基础上,普遍实行了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对办案全程监控,提高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统一法律文书样式,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在队伍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以解决违法办案为重点的教育整顿,“审判作风年”,“两风”建设,“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司法公正树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好法官”等活动,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基层法院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物质装备建设方面,有近50%的基层法院新建、改建和扩建了审判办公用房,法庭布局更加合理,物质装备不断改善。但是,基层法院建设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队伍素质整体偏低,部分法官政治素质不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审判骨干缺失,同时又缺少编制,或有了编制把不住进人关,难以招录到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审判工作缺乏大局意识,孤立办案,机械执法,部分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少数裁判不公,极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甚至以权谋私,枉法裁判;少数法院领导能力不强,作风不正,队伍失于管理监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工作条件差,办案经费短缺,经济待遇低,绝大部分人民法庭条件十分落后。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