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人民法庭工作

  1.党组重视。全省法院从1997年开始多方筹措,先后投资近1亿元,新建、扩建人民法庭17万余平方米;法庭由原来的686个调整至2004年的364个;开展以制度建设、严格风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强化了人民法庭工作基础。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2003-2005年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的三年总体规划》。围绕设置规模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装备精良化的目标,细化了分年度推进、积累式提高的具体标准。其中,在标准化建设上,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全部达到房屋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备3名以上审判人员的标准;1/4以上达到房屋面积400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备5名以上审判人员、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高标准。到2004年底,有90.4%的人民法庭达到标准化要求,其中达到高标准的占23.9%。人民法庭庭长按正科级配备。全省有307个人民法庭报到最高法院和国家发改委立项,力争列入今后三年国家投资建设规划。2.强化职能。2002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355 654件,其中审结民事案件316 851件,占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4.5%。针对全省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地处农村乡镇和农场企业的实际,突出了审理“三农”案件、促进粮食主产区发展的重点。三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共审理涉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粮食购销、村集体债务、农民工工资等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104 670件,结案标的额15.34亿元。2004年,在上诉案件比上年上升14%的情况下,发改案件下降5%。2004年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占结案总数的73.4%,有2/3的案件结案不超过20天,平均审限不足1个月。从加大维权力度入手,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开辟了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使案件在审(执)限内尽快结案。指导人民法庭普遍推行了诉讼指导、风险告知、预约开庭、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使群众诉讼更加便捷。三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审结161 063件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案件。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结案229 305件,占结案总数的72.4%。各人民法庭认真落实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力度。全省有67个人民法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有7个分别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3.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庭庭长平均年龄不足40岁,大多数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来,有63人被提拔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到2004年全省人民法庭审判人员达到1 512人,45岁以下的人员占85.6%,平均每个人民法庭4~5人;有计划地组织基层法院甚至中级法院的优秀法官到人民法庭锻炼,佳木斯中院仅2004年就有47名法官下派至人民法庭工作,全省各基层法院有2/3的中层以上干部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在近年来教育整顿活动中,均将人民法庭作为重点,集中整治了滥用审判权、执行权的问题;全省统一建立了法庭管理、法官管理、审判工作管理、审判作风管理等在内的四大类几十项制度,规范法官的行为。同时,对人民法庭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档案,详细汇总每名法官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情况,并作为评优奖励、提职晋级的依据;三年来对64名违纪违法人员分别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的处分,对不适应工作的人员还做出调离人民法庭的组织处理。全省人民法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70.4%,比2002年增加了近40个百分点。围绕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处纠纷、依法裁判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三年来共举办人民法庭庭长及审判人员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近3 000余人次,其中省法院已将人民法庭庭长及审判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典型引路。对大庆市乘风人民法庭,先后10余次进行总结指导,使该庭于1998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并作为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总体规划的样板。在2000年召开的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号召全省法院努力造就一批哈尔滨五常市城郊人民法庭庭长孟宪福式的好庭长。对十余年如一日坚持公正司法的原乘风法庭庭长顾双彦,全省三级法院均进行重点培养,在2001年底召开的全省法院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最高法院和省委做出了向顾双彦同志学习的决定。2004年,总结推出了扎根法庭l4年,身患绝症仍恪尽职守、忠诚为民的好法官金桂兰的先进事迹。金桂兰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制定《全省法院系统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自2001年起每年有15%的法庭成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庭,力争5年内全省有70%的法庭达到人民满意标准,并把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无超审限、无新闻媒体曝光案件作为评定人民满意的硬性标准,形成了逐年达标、滚动发展的创建体系。到2004年,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标兵的有40个;另有51个人民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加强了人民法庭撤并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了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仅近两年争取建设资金就达4 000余万元,年均投入接近以往每年投入的2倍;档案管理部门加强了档案管理达标晋级工作,全省人民法庭档案管理优秀率达到100%;其他与人民法庭有关的审判、调研、综合部门,也加强了业务指导和调查研究,仅2004年就下发涉及人民法庭的指导性意见10余项。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