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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

  红兴隆农垦法院坚持“预防、审判、帮教”并重的原则,积极搞好延伸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少年法庭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被团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立足审判,加强司法保护。庭审前,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和日常品行,履行告知义务。庭审中,建议公诉人避免使用过激言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发问、质证、辩论;充分发挥律师的举证、辩护及教育作用;适用简易程序时,审判员代不出庭的公诉人宣读其书面教育材料。量刑时,准确把握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就低不就高,宜轻不宜重;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多适用非监禁刑罚。突出预防,加强法制宣传。该院少年审判庭通过模拟法庭、法制课、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公共道德教育。该院少年法庭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分别指导农垦分局及所辖部分农场中小学校,开展以“愿你一路平安”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使广大学生增强了安全意识。倾力帮教,加强动态管理。该院经常走访未成年犯罪人父母、片警、街道居委会,为未成年犯罪人订阅《人民法院报》,并向贫困家庭捐款资助。同时,还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除犯罪卷宗以外,将其自然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前科劣迹、犯罪事实、定案依据、犯罪原因、审判阶段心理特征、监改表现、帮教组织评语等情况,设计为表格式样,与帮教责任状一起,组成未成年犯罪人动态管理档案,由帮教组织定期填写并向少年法庭反馈。通过动态档案,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罪人情况,适时开展帮教工作。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