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德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被省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峻德地区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近5万。该法庭每年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大约230件左右,有70%~80%是调解结案的。该法庭注重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的放矢,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开办调解员培训班,每月组织两次培训,在各社区集中或是轮流进行,并就调解员提出的问题当场解答,使参训人员能较为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法,“请上来”是指每月15日作为法庭的“直接开庭日”,请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后进行“现场答疑”;“走下去”就是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经常发生的纠纷案件,到社区开庭审理,由调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旁听。该法庭归纳并向调解员传授“三型”调解法,即情感型调解法、说法型调解法和化淤型调解法。完善制度,强化指导力度。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固定指导员制度。由管片法官为固定调解指导员,负责对管片的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各管片的调解指导员每月通报各辖区的民事纠纷发案情况,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调解处理的各类纠纷情况,及时把握不稳定因素,避免矛盾激化。重大纠纷事前通报制度。指导员与调解员保持经常联系,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纠纷提前相互通报。法庭对这类纠纷到庭诉讼的,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定期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员座谈会,研究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流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定期回访制度。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登记册,下发调解意见表,实行定期回访,增强调解效果。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