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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活动

  针对全省土地纠纷总量急剧增加,村民个人与村委会组织之间纠纷急剧增加,因纠纷引起的上访数量急速增加以及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争将土地纠纷解决在基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政策,力争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使农村工作者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好土地纠纷问题;另一方面,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在依据法律政策解决问题上形成共识。深入开展土地纠纷专项排查,着力调解因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和已发生的纠纷,乡(镇)调委会、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根据纠纷性质和难易程度分级调处。对于村民之间的一般性土地纠纷主要通过调解小组和村(居)调委会进行调解。对于村民和集体组织之间的纠纷、涉法土地纠纷、疑难纠纷,及时移交乡调委会调解,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加大对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的指导和领导力度,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周密部署,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对于涉法的土地信访案件,主动介入,为当地党委和政府排忧解难。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