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学校标准
(1)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体制科学、民主、高效,学校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制度基本健全并不断完善。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务公开活动,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2)聘任法制副校长,坚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遵纪守法及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3)校园治安和周边环境良好,无歌厅、游戏厅、游商小贩活动滋扰,为学生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4)学校与社会、家庭建立三位一体的良好合作关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相互配合,共建文明校园,为培养提高学生的德育发展和法治思想创造良好的条件。(5)《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学校得到贯彻实施,做到无乱收费,无适龄儿童辍学,无未成年人犯罪,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