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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截至年底,实施“一免两补”政策,全省农民人均收入219元,占全年农民增收额的43.8%。其中,实施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当年全省共减轻农民(不含农场人口,下同)负担22.7亿元,农民人均减负122元;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全省农民共增加收入15亿元,农民人均增收81元: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全省农民共增加收入2.9亿元,农民人均增收16元。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方式,三项全部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已基本完成。化解乡村债务、完善农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涉农收费制度等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省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9.9亿元。化解乡级债务1.8亿元,支持4个试点县实行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全省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省涉农收费项目由52个减少到49个,减轻农民负担3 00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截至年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357万,比上年增长45%,实现劳动收入106亿元,增长63.1%。同时,确定了“一个免征、三项改革、六个完善”的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方案,重点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机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向深层推进。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规划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战略布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开局良好,起步平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年底,全省农村信用社纯增股本金79亿元,实现日均增资扩股1.2亿元以上。省联社筹建方案获银监会通过,农村信用社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全面启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的相关制度建设。 (何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