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2004年,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意见》,调节电力、供水、供热、交通、旅游景点门票等价格矛盾,全省累计调价金额9.2亿元,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下调农用化肥铁路运价,支持了化肥企业生产和销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改革农业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在运用价格手段调控经济结构、促进资源节约上探索了新路子。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重新核定了29个市县收费标准,增强了政府归集收费的能力,促进了城市建设。加大力度实施价格和收费承诺政策,着力吸引银行贷款、外来投资和民间资本,全年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筹集建设资金67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路桥、电力、口岸、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的发展。 (于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