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

  4月1日,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方案实施,农村居民电价从每千瓦时0.704元降到0.47元,城市居民从平均每千瓦时0.403元上调到0.47元,大幅度降低了农村电价,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44亿元。在制订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方案的同时,同步制定了同价后对城市低保户生活用电的补贴政策。确定低保户月补贴电量为30千瓦时,凡是开征城市附加费的城市低保用户,平均每户每月可享受电费补贴2.13元;凡未开征城市附加费的城市低保用户,平均每户每月享受电费补贴2.58元。 (孟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