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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全年全系统4 283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学习培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实行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许可项目、许可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六公开”和审批时限、行政处罚、工作效率、优质服务“四承诺”。省局建立了公开办事大厅,实行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和“一条龙”服务,已受理各类申请事项1 100余件次。加强医药法制工作。开展了修订《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了以案件审核为重点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问题质询、日常巡视和专项巡查机制。牡丹江市局建立了审核人员初审并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局长办公会审定“三审制”。佳木斯、伊春市局开展了异地交叉检查。鹤岗市局推行药品检验报告处理情况反馈和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制度。绥化等市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全系统未出现因不作为、乱作为或慢作为而引起不良影响的案件,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的权威,受到了国家局行政执法检查组的肯定和表扬。牡丹江市局作为全国唯一市(地)局,在国家局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典型经验交流。 (李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