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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截至2004年末,13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先后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局,全部为独立局,编制271人,平均每个局19人。全省142个县(市、区、农垦分局)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体系不断调整完善,机构编制整体增加,行政执法地位得到确立,理顺了工作关系;142个县(市、区、农垦分局)有75个成立了安全监管局,编制582人,平均每个县(市、区)4人。 (韩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