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年底,全省有各类矿山4 306个,其中外资企业6个,内资企业4 300个;国有企业335个,占8%;集体企业1 864个,占43%;私营企业1 437个,占33%;其他矿山670个。开发利用矿种62个,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1 288.77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356.89万吨,建筑用砂石、土3 259.24万吨。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产值1 310 976.16万元,其中煤炭工业产值1 006 055.70万元,占总数的76.74%;黑色金属工业产值15 351.25万元,占总数的1.17%;有色金属工业产值8 885.00万元,占总数的1.17%;贵金属工业产值163 668.32万元,占总数的12.48%;水气矿产工业产值2 865.60万元,占总数的022%;建材及其他非金属工业产值1 1415029万元,占总数的8.71%。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35万人,人均实现工业产值3.75万元。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有较大进展。全省矿山企业已经进行有偿使用的有1 618个,其中国有矿山企业76个,非国有1 542个,占有偿使用总数的95%。制定了矿产开发管理的有关程序和制度规定,代省政府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改制重组破产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和采矿权价款处置问题的批复》、《关于切实加强关闭破产矿山剩余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推进了采矿权市场建设,规范了交易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内部会审制度。对矿产开发保护项目进行筛选,已引进上海、辽宁等地的一批开发资金。
    全面清理和规范全省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全年共有偿出让采矿权1 155个,招标1个,拍卖7个,挂牌202个,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益2.87亿元,其中转增国家资本金1.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50%。通过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专项整治,矿业秩序明显好转。全省共查处无证采矿65起、越界开采16起(涉及金额980万元);没收矿产品3 258吨,罚没款34.22万元,关闭整改不合格矿山1座;清理采金船150条、水枪60条,清理非法作业人员2 500多人;没收非法开采的砂石2 000立方米;关闭小石场23户;吊销采矿许可证2个、注销采矿许可证174个;追究刑事责任人242人、查处失职和行政不作为4件,追究行政责任2人。查清了全省大、中型煤炭矿产地基本情况,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中小型煤炭矿产地勘查开发专项规划》预审稿。以全面参与龙煤集团重组上市为契机,为全省国有矿山改制争取了统一的资源处置政策。已将一批关闭破产矿山的剩余资源收归国有,对2家改制矿山企业的资源处置方案予以批复。进一步加大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管力度,全年征收入库达7.59亿元,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