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百村经济发展
2004年,省农业开发办公室在全省建立了100多个村级经济发展示范点,利用财政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采取定目标、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措施,探索不同资源、不同类型和不同条件下村级经济发展的新思路,经过1-3年的推进,确保实现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经济结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水平五个明显变化。落实扶持项目,遵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政策,根据不同村的不同资源和不同条件,选定项目,投入资金。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 750万元,平均每个村投入64万元。落实责任制,省、市(地)、县(市)三级财政和农发办共同定责任、抓落实。年终将联系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选先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进行考核。对于目标完成好的村,下一年度给予1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对所联系的人员,也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任秀峰 张广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