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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总量控制管理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进一步加大对征占林地的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征占林地管理办法》,明确申请、审核和申报等有关事项,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全面实行统一勘测、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报批的“四统一”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颁发林权证实施办法》,从申请、登记审核到发证、建档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近两年来,黑龙江省林业厅把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其他地类确权发证工作也在有序进行。2004年,地方林业国有林地已颁发林权证面积占经营总面积的89%,集体林地颁发林权证面积占经营总面积的30%。2002年底以前的退耕还林累计核发林权证面积14.59万公顷,占退耕面积的80.1%。已发林权证7万多份。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