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十五”期间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有效地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制订了“黑龙江省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树木移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全省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3 208起,查结率达到97.72%。完成了哈尔滨、鸡西6个县市85万公顷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在调查中全部采用3S先进技术,开发运用掌上电脑进行数据采集,实现了森林资源调查作业无纸化,提高了调查工作效率,保证了调查工作的质量。全省共发生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4 112起,破案4 104起。其中,侦破刑事案件345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3 759起,共查处违法人员4 701人,其中:逮捕179人,刑事拘留200人,行政处罚4 271人,收缴木材2 775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58 006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 581公斤,铲除毒品有罂粟110万株。全年发生各类森林病虫害24.2万公顷,森林病虫害成灾面积0.53万公顷,成灾率0.076%。其中落叶松毛虫发生4.36万公顷、鼠害发生8.05万公顷。防治森林病虫鼠害19.27万公顷,防治率79.6%。对杨树病虫害实施工程治理,全年治理面积2.38万公顷。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