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
全省各级绿化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能,广开思路,通过领导办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了全省义务植树的制度化、基地化、规范化,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一是制度化。义务植树在全省已形成一种制度,各地、各部门每年都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由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组织法定适龄公民大力植树造林,2004年的全民尽责率稳步提高。省农垦总局领导每年都亲自部署义务植树工作,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植树工作的开展。2004年农垦系统参加义务植树84.5万人,植树792万株,尽责率达到97.6%。二是基地化。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落实各单位、各团体和群众义务植树任务,实行包栽、包成活、包管护,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几千亩,甚至上万亩的义务植树基地已经形成。省农垦总局在领导办绿化点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建义务植树基地的工作力度,促进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全局各级领导办绿化点253个,面积达2 666.67公顷;新建义务植树基地720个,面积1.52万公顷。哈尔滨市各级绿化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动员、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将政府推动、宣传发动、政策调动、利益驱动有效地结合起来,以各级领导办绿化点为切入点,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驻哈部队和适龄公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04年春,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 37 1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548处,面积3 200公顷,各级领导办绿化点438处,面积2 640公顷。三是规范化。全省多数地方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登记卡,对义务植树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对义务植树基地进行了立牌,标明了义务植树单位、规模、时间和苗木名称,建立了义务植树档案,使义务植树管理更加科学有序。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