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四个办事处共监察矿井1 261处,监察覆盖率达到了100%,监察矿井5 963矿次,人均监察矿井88个次;查处事故隐患15 812条;隐患整改率达到97.2%;作出现场处理决定书4 148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 520份,行政罚款1 003万元。对78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结案率达到100%,重大以上事故结案率达到78%。对408名事故责任者追究了责任,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名,行政处分401名。其中厅局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35人,科级干部167人,其他人员234人。 (李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