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
开展了规划技术标准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制定并颁布了《黑龙江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和《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两个地方性技术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城市勘测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对推进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进程,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齐齐哈尔等10个城市完成了城市中心区建筑容积率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下发工作。按照黑建规[2004]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景观和环境质量,规范城市开发建设的行为,齐齐哈尔等10个城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城市中心区容积率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全省77个市、县全部实施了“阳光规划”,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城市围绕落实《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暂行规程》,修改和完善了当地规划审批办法,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城市规划公开监督机制。开展了优秀城市景观道路评选。为提高全省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功能,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在全省开展了优秀城市道路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共收到近20条已经实施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经专家实地勘察、综合评审,共评出8条“全省优秀城市景观道路”,并对其优点与不足进行了综合评述,对今后提高各市、县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水平将起到积极引导和推动作用。 (省建设厅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