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整治建设市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建设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建委对哈市违法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1 55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52家拒不偿还工程欠款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同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中介服务市场和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市建委集中查处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中介市场、燃气市场。此外还将建立四项制度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市场主体资质管理,对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单位,严把初审关,重点把住注册资本金和管理技术人员关,确保注册资本金真实、到位,防止出现转让、出借职业人员资格证书现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凡在哈尔滨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及职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资质备案,资质资格不合格的企业和执法人员,不得进入哈尔滨建设市场;完善市场清出制度,严格按企业市场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资质考核管理,对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决清出市场。二是建立市场诚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建立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作为市场主体资质审查和年检的主要依据,并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三是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以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大力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提高工程建设的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制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监督管理部门作用,严格把好各个关口,让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协调动作,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合力围剿的局面。 (龙 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