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76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建设厅在齐齐哈尔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建设节能工作会”,会议要求节能住宅建设落后地区,要迅速提高认识,要严格把关。经过努力,全省共建成900万平方米节能住宅。在建设节能50%的住宅基础上,对节能65%的住宅建设进行了研究和试点。齐齐哈尔市锦湖名苑工程及哈尔滨乐松广场采取多项保温技术已达到节能65%的要求。继续抓好中法二期合作项目测试和验收工作,与法国合作对哈电表厂家属楼进行节能改建,与黑河进行了节能住宅示范项目的合作。组织筹措资金,组织专家编制和修订《城市园林植物配制技术规范》、《黑龙江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黑龙江省大口径埋地排水管道技术规程》、《黑龙江省地基基础设计技术规范》等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进一步促进全省科技进步,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对全省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水泥比对检验的通知》,对全省168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水泥比对实验,对比对实验不合格的10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整顿。完成省科技攻关项目《住宅建筑有组织换气技术研究》、《大兴安岭地区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与试验研究》等42项科技成果。积极组织申报200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工作,其中建设行业共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5项。依据《黑龙江省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试点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智能建筑试点工程工作大纲》,开展了智能示范工程建设,年内共建成3个示范工程。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建筑节能窗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实施解决了节能住宅选用节能窗的问题。 (高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