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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省委出台的《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首次把环境保护指标列入其中,占指标考核的15分。省辖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比上年有所降低,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与上年持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具有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省辖城市以河流为水源的水源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有机污染,水源地的水质枯水期好于上年同期,多数水源地的使用功能能够保证。省域内各河流有机污染仍较重,冰封枯水期水中严重缺氧,城市附近水域生化需氧量超标。多数城市声环境质量变幅不大,区域噪声全省平均值为54.4dB (A)(面积加权),道路交通全省平均值为68.2dB (A)(长度加权),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大,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冲击最强。
    虽然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呈逐渐增加的态势,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开始显现。二是生态环境治理赶不上生态退化的趋势,良性循环的条件还远未形成。三是环境监控能力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不能做出快速反应,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较弱,难以达到执法的要求。四是协调发展的理念在个别地区和部门还没有真正得到贯彻。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