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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省建设

  建立起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组织制订科学的年度建设计划,制订并下发了《2004年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方案》,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责任单位,协调各成员单位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省人大结合“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了《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掌握了各地的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了各地取得的成功经验。由省政府领导带队在全国各试点省份中首先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全省13个地市的生态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生态(局)建设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经论证后全部得到了批复。积极指导各市(地)全面启动了所属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举办了全省生态县(市)规划编制工作培训班。全省退耕还林3万公顷,退耕还草13.3万公顷,退耕还湿0.1万公顷,治理草原“三化”14.2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20.3万公顷。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