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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全省共进行142次饮用水水源地检查,省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8%。共拆除烟囱639根,治理改造锅(窑)炉305台,强化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和柴油清洁节能添加剂,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平均达301天。“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全省共出动4 593人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311处、建筑施工单位1 078处。新建省市级安静小区137个。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