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重点工作
2004年是深入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的开局之年,建设和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全省交通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1.继续强力推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全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里程1 489公里。通车项目4项,交工里程460公里;续建项目3项,建设里程285公里;新开工项目7项,建设里程743.2公里;争取新开工项目5项,建设里程467公里;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57个;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顶子山航电枢纽等项目6个。2.坚决打好通县乡公路建设攻坚战。首先是抓住交通部给予超出常规支持的大好机遇,加快通县乡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制订严密的实施方案,推进通县乡公路建设;其次,认真总结成功做法,抢前抓早,加大力度。第三,对于组织发动好、倾斜政策多、资金配套力度大、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市,省里将在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倾斜,对于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市,要适当调整计划。第四,启动通村公路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坚持标准,一次成型,不留后患”的原则,尽早谋划,尽早启动。3.紧紧抓住筹措资金求突破。认真研究国家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找准启动点和切入点,做好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降低借贷成本问题,通过研究现行的金融政策,灵活地调整贷款结构,实现贷款效益的最优化。大力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最大限度地激发开放式交通的潜能。4.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增添行业发展新活力。继续深化养护体制改革,各地继续巩固前期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效,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加快交通经营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进一步加强“阳光交通”的建设,推行开放式办公,完善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失职追究制,聘请义务监督员,提高交通行政的透明度。5.不断强化交通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交通进程。完善交通法制体系,颁布出台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政府规章《黑龙江省出租客运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执法,重点加强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标志、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等方面的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超限技术标准,通过计量检测采取禁行、卸货及交纳公路损害补偿费用等方式,对超限运输进行治理。6.坚持科技兴交通战略,全面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根据交通建设的需求,搞好交通科技创新的总体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计划,有重点地制定科技攻关目标,分阶段实施;对部门决定将当前急需的关键技术项目列入西部开发交通科研专项计划,有关部门制订了系统的方案;全力推进全省交通系统专网建设,加快电子政务、交通宏观管理系统建设的进程,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能的目的,10月份开始实行部分收费公路的一卡通联网收费工作。7.切实强化安全工作创稳定发展环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工程施工、水上交通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8.大力巩固“两风”成果,树行业正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学习能力,自觉树立德政、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采取关口前移、过程监督、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等手段坚决铲除腐败现象,保持交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邢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