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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省交通厅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下设治超办公室、宣传组、路面组和运输组四个办事机构。并下发了《黑龙江省交通厅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邢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