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提高边远地区大学毕业生待遇

  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局党委、路局决定从9月份起提高边远艰苦地区大学毕业生待遇。2004年及以后引进的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根据现工作地点的艰苦程度,一次性付给补助费1 000元~1 800元;1982-2003年间引进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分别补助5 000元和3 000元。工资补助费方面,毕业生见习期间支付定级工资,其工资核定按路局现行规定办理。核定后,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月工资分别达到1 800元、1 500元和1200元。 (王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