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财政改革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得到有效推进。省里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减轻市县财政负担、鼓励外贸出口的优惠政策,办理当年出口退税8亿元,比上年增长94.5%,推动了全省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58个省直部门和12个市(地)、64个县(市)实施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实现政府采购额36.3亿元,比上年增加7.5亿元,节约资金5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2.5%。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在不断完善省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时,全省79个市县从2004年起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顺利启动。制定了《黑龙江省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的意见》,全面启动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模式。 (衣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