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管理
2004年是省级分行、市(地)分行机关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第一年。全省各市地分行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全辖县市支行、市地分行营业部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结果上报省行,全部通过验收检查,达到合格单位标准。省分行于2004年12月23-29日,由省分行机关处长带队,抽调各专业人员,分成6个工作组对全省12个市(地)分行及所辖12个县(市)支行进行了检查。从验收情况看,各市地分行对规范化管理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措施具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均达到了省分行制定的相关标准,全部通过验收。所抽查的12个县市支行在上年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巩固成果的同时,针对原来存在的工作差距,加大整改力度,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地提高。 (王 健)